据百度百科,群体建设用地又称乡(镇)村建设用地或农村群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群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用于投资或筹集资金进行各种非农建设的土地。组团建设用地分为宅基地、公共设施用地和规划用地三类。(1)管理条件:1。
项目用地申请单位有资格申请组团建设用地;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3.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的措施已经落实;4.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5.土地边界、土地类型和面积清晰,权属无争议;6.申请用地面积符合建设用地规模和集约用地要求;7.建设项目已经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查批准;8.已对占用的林地进行了审查。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3.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图纸或者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图纸;4.关于土地所有权来源的信息;5.地籍观测表复印件;6.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7.地图: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位置图、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3)集团建设用地审批办法1。项目建立。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立项手续,取得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计划批准。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到区、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项目规划批准文件,取得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建设项目规划布局图。
3.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土地使用单位与集团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签订协议使用集团建设用地,或者取得集团土地所有者和原使用者的书面同意。4.土地使用申请书。
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携带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的区、县自然资源分局(县)申请土地使用。5.勘测定界。分局(县)分局下达勘测定界联系单,并根据规划批准土地利用勘测定界规模。6.审核并提交审批。
分(县)局应当对其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利用条件进行审核,并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审批。7.颁发证书。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自然资源分局(县)出具土地使用批准通知书,土地使用单位申请集团建设用地土地登记,并管理《团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8.举报并立案。
土地供应完成后,各分(县)局上报市局备案,并在建设用地全过程跟踪管理系统《团体建设土地使用》中录入相关土地供应情况。归国青年,中年企业家,农村接你回村,父母等你回家。回家乡就有希望了!请关注微信魏美国获取最新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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